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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鸿志等人涉黑案今日开庭审理
9月2日,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鸿志等人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等,被告单位凌志集团等犯非法采矿等罪一案。
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,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、部分受害人到庭参加诉讼。法庭依法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。
法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,坚持“以审判为中心”的理念,将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、组织法庭辩论,待庭审结束后依法判决。
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记者代表及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。
编辑:梁慧杰
投稿:长治中院
来源:山西高院